物業管理的存在,最終是為了服務好小區業主們,倘若這一定位把握不好,物業難免受到業主的質疑。但有時候,物業糾紛并非某一方的原因,物業公司與業主都要明確自身的責任和義務。業主們作為小區主人翁,也要配合物業相關管理工作,自覺履行業主公約的相關條款,彼此都完成“本分以內”的事,才能在這個基礎上更加良性的發展下去,建設和諧小區,需要物業與業主的共同努力。物業費不僅是物業公司提高服務的基礎和各項服務開支的來源,更是小區秩序維護、環境綠化及清潔衛生、房屋公共設施配套管理、公共區域維修以及電梯、配電、公共照明等設備設施正常運轉的根本保障。業主與物業公司是相互依存關系,業主按時足額交納物業費,有助于物業公司提供更完善更優質的物業服務,而物業公司只有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,才能使業主更自覺的交納物業費,從而形成良性循環,以打造更加舒適美好的生活環境。